我市出台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新规
近日,市住建局正式发布《泰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人,必须在工程施工、房屋施工、道路和地下管线施工、房屋拆除施工、绿化和养护等极易产生扬尘污染施工时,执行相应的扬尘治理标准。
泰州市建工局安监站副站长曹晨:“提出了“硬质围挡、裸土覆盖、路面硬化、车辆冲洗、道路洒水、场地绿化”等6个抑尘措施全覆盖的要求,另外还根据工程施工中常见的难点问题做了强制规定。”
此外,我市如果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建设工地一律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一旦启动红色预警,建设工地必须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市相关部门将把建设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列入日常监管内容。
泰州市建工局安监站站长刁晓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确保年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泰州台 徐少卿 周慧敏(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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