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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新车刚买1个多月就掉漆 遇到汽车消费纠纷该如何维权?

来源: 编辑:沈滋涵 2017-03-01 16:54:51 查看数: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作为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走进千家万户,随之而来的汽车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据泰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部分经销商捆绑销售、虚假宣传、信息不实、承诺不兑现等现象,正逐渐侵犯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消费者碰到这些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呢?

去年12月24号是泰兴市民唐美玲的婚期,妈妈马兰花了19万多元,为女儿唐美玲购买了一辆马自达CX-4作为嫁妆。“当时他说红车子要贵2000块钱,我说为了女儿出嫁,一两千块钱无所谓,只要她满意,我们本来准备去江都买的,泰州有就到泰州,当时买的时候他说这个质量包你们满意。”

然而车子提回来10多天后,唐美玲在洗车的时候突然发现,汽车前唇位置的油漆竟然掉了。“当时我们就觉得奇怪,这个漆怎么这么奇怪,然后我们就去修理厂,去了几家修理厂,一开始以为是我们的问题,人家师傅就说你们这个车不是新车吧!是二手喷漆,然后我爸就说这怎么可能,我们是才买的,11月29号才提的车,这个不可能吧。”

发现汽车掉漆的情况后,唐美玲找到了4S店,不过4S店副总经理助理徐斌说问题出在厂方。“他有可能这个车子红的在线上,因为整车一条线上,他只有可能整车安装,他可能一条线上是红的,少个饰板,他直接拿这个(灰色)的饰板喷(漆),他不能为了这个饰板把几十辆车全停在那边,他只有这个可能,操作工的事情。”

既然是厂家的原因,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将厂方找来,三方坐在一起沟通协调呢?不过,4S店以只有涉及到安全方面的部件,厂方才会出面为由,拒绝了我们的提议。

徐斌认为,该车不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只能认定为质量瑕疵,不能接受唐美玲提出的换车要求。“国家三包法规定,如果是总成件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可以给她免费给她换车,因为她这个是外观,而且不存在我修复的,原车出来它是允许有质量瑕疵的。”

在泰州消协的协调下,最终,徐斌同意给予部分补偿。“现金1万块以内,另外再送1万元东西,包括工时券、导航、延迟质保,厂家给的是10万公里,我给她延长2万公里,(总共)12公里。”

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出了问题,这事放在谁身上估计都不好受,面对这样那样的情况,消费者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泰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丁晓春介绍,该经营者认为是厂家的原因而不去履行向消费者提供举证责任,是不符合规定的,该经营者应当尽快地向消费者承担他车辆发生问题的举证责任,如果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那么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此行为加以处罚。

除了汽车质量问题,一些经销商还存在随意加价、承诺不兑现的情况。今年1月初,市民潘先生因为汽车反光镜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来到泰州汽车城这家4S店换取配件。“他当时跟我讲后视镜换好550块钱,他们开了押金收据和配件的派发单,后来后视镜到了以后,说价格报错了,我说你们有单子,我也有订金,我们有凭有据的,不能光靠嘴巴讲,当时你说多少钱我也认了,你不能后来再要我加钱。”

这家4S店对当时的报价予以否认,当潘先生要求4S店提供当时有他签名的确认单时,这家4S店以单子找不到为由拒绝。

最终,在记者的多次协调下,这家4S店才勉强同意按照600元的价格给消费者提供服务。近年来,汽车消费投诉逐渐增多,已经跃居各类消费投诉首位,据泰州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去年来,该中心共接到汽车消费纠纷482件,主要存在合同不兑现、短斤少两,售后以次充好甚至过度维修,赠送的装潢商品假冒伪劣,安装维修不到位等情况,而消费者在发现汽车出现以上问题时,往往面临取证繁、鉴定难、时间长的困境,许多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放弃维权。不过,去年轰动一时的泰州某汽车4S店因欺诈出售翻新车,被判“退一赔三”,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商家。针对汽车出现问题,商家推卸责任的情况,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来维权。

第一、跟经营者互相沟通,进行和解

第二、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由第三方来调解矛盾

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四、申请仲裁

第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外,工商部门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不仅要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合同,还要保存好证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全媒体记者 尹友荣

编辑 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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