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28家单位受到省文明委表彰
近期,全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在常州召开。会议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总结交流道德讲堂建设的“江苏答案”,并对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进行了命名表彰。海陵区检察院等28家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受到省文明委表彰。
一、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海陵区受到表彰名单(海陵区共8家)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海陵区大队
泰州市海军中学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安居社区
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名单(海陵区共20家)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泰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分局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泰州市少年宫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
泰州市实验小学
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
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
泰州市海陵区城南街道莲花社区
泰州市海陵区城北街道工人社区
泰州市海陵区城南街道沁莲社区
泰州市海陵区城南街道锦绣社区
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中山社区
泰州市九龙镇界沟村
来源:泰州政府网
编辑: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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