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还诈骗 兴化一农民被判刑
一个没有任何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农民,通过领导打招呼帮助,获得了江苏扬农化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权。不过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一方面危险废物没有得到相应处置,另一方面扬农公司还被这个农民骗走了30万元。今天上午,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奇葩”案件。
被告人陈伯银,兴化市荻垛镇人,初中文化。2010年年底,陈伯银找到时任扬州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戴克俭,想购买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化亚铜残渣、残液.
在戴克俭的帮忙下,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陈伯银不仅借到了资质,而且还与扬农顺利签订了危险废物转移合同。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陈伯银先后11次以每桶200元的价格购得扬农公司204桶残渣,陈伯银将残渣中有用的东西倒卖出去后,赚得5万多元,留下了63只残留废渣的铁桶。去年10月25号,陈伯银在家中清洗63只铁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桶内废液流入附近河中,导致水体污染。
经鉴定,水污染财产损失达38万多元。另据查明,陈伯银在去年十月上旬,还虚构了兴化市环保局对此事查处的事实,向扬农公司索要处置费30万元,此时已经距陈伯银购买废液过去了四年之久。
审判长蒋倍认为,被告人陈伯银通过倾倒简单的冲洗这种方式,最终造成了环境污染的后果,这种方式不是处置,也就不能据此向扬农公司索要处置费,另外,从30万元的钱款去向来看,陈伯银也没有将30万元处置危险废物,而是用于了个人还债和消费,显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当庭以污染环境罪、诈骗罪,对陈伯银进行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全媒体记者 闻栋 通讯员 蒋俊峰
编辑 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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