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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女童进药房,左脚竟被大门“咬伤”

来源: 编辑:陈丹丹 2016-08-28 10:29:39 查看数:0

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一旦受伤,家长自然心疼。前不久,兴化市戴南镇五岁女童佳佳(化名)跟妈妈进药房时,不慎被药房大门划伤,脚上被缝了五针,母亲翁文文心疼之余,想找药房讨个说法。没想到,对方却不以为然。这可怎么办呢?

母亲翁文文说,佳佳今年五岁,平时很乖巧。几天前,她带佳佳到药房买药,没想到,刚进门,佳佳的脚就被划伤了。

翁文文赶紧把女儿送到医院治疗。那么,佳佳的脚怎么会被药房大门“咬”伤呢?

第二天,翁女士再次来到这家药房查找原因。翁文文告诉记者,她去药店看了下,把那个门一拉开,心都凉了,那上面跟刀一样,没有一点包边,就直接裸露,好锋利。

发现这个情况,翁文文无法淡定,立马找商家理论,但对方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翁文文告诉我们,给佳佳治疗伤口,已经花掉700多块钱,虽然钱不多,但是这口气,她咽不下去。药店里的那个门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希望再有别人再去受伤害。

随后,记者来到了药房。在药房,一位工作人员承认佳佳被门刮伤的事,但是她并不认为,药房大门存在安全隐患,佳佳受伤后,他们也没有对大门进行任何安全处理。

现场我们看到,玻璃门下面有层不锈钢包边,但不整齐,十分锋利,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即,我们请工作人员联系了这家药房的负责人。

某药房负责人答应和翁文文好好沟通一下。

我们原以为是药房门的下角边有卷起的现象,其实则不然,只是门的下角边,没有做任何包裹,比较锋利而已,那么像这种情况下,孩子的脚被划伤,药房有没有责任呢,孩子的妈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来咨询一下律师。

帮忙律师告诉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袁兴无说,他没有做安全处理,没有消除隐患,这个商家来说,他自身就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我认为对于小朋友的受伤及产生的后果,商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目前提供的证据、图片,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可从目前来看,商家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并不积极,那么,翁文文该如何维权呢?律师袁兴无建议,一个可以通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来进行调解,对双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实,在我们身边,公共场所人体被划伤事件并非个例。前几天,海陵区坡子街商业中心一处休闲座椅,因为年久失修,破损的钢管划伤了市民吴女士的儿子。另外,苏州也发生了一名五岁儿童被卡在电影院座椅里,差点窒息的事情。那么,市民遇到此类事情时,该如何维权呢?律师袁兴无说,无论是小孩的监护人也好,或者就是成年人,那么发生这种情况,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为了将来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维权做好一定的准备。对于商家来说,如果发现自己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话,要及时消除掉。

现在看来,比锋利的门边这个安全隐患更可怕的,是商家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希望这家药房负责人积极正确面对此事,及早清除大门隐患,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对此,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全媒体记者:戴祥翔 小范

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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