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泰兴市教育局职务任免通知

  • 22-12-29 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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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教人〔2022〕1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何  芬同志兼任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

朱  玥同志任教育督导科副科长,免去其基础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申高峰同志任泰兴市襟江小学教育集团大生分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江平校区副校长职务;

免去蔡志民同志泰兴市襟江小学教育集团大生校区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免去袁向军同志泰兴市襟江小学教育集团大生校区副校长职务;

凌  俊同志任泰兴市马甸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叶建军同志任泰兴市根思实验学校校长,免去其泰兴市根思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顾卫民同志任泰兴市根思实验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泰兴市根思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常足其同志任泰兴市根思实验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泰兴市根思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孙建平同志泰兴市根思小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免去张建东同志泰兴市根思小学副校长职务;

翁九宏同志任泰兴市黄桥初中教育集团银杏分校副校长(正校级),免去其泰兴市黄桥初中教育集团三里校区校长、银杏校区副校长职务;

丁月兵同志任泰兴市黄桥初中教育集团新城分校副校长,免去其泰兴市黄桥初中教育集团三里校区副校长职务;

钱  玮同志任泰兴市黄桥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正校级,试用期接续),免去其泰兴市黄桥小学教育集团三里校区校长职务;

何  昕同志任泰兴市刘陈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泰兴市黄桥小学教育集团三里校区副校长职务;

免去朱志刚同志泰兴市刘陈小学校长职务;

吴志刚同志任泰兴市南沙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平同志泰兴市南沙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高武同志泰兴市七圩小学副校长职务。特此通知。

来源:泰兴市教育局

编辑:樊锦华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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