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泰兴干部任免信息发布

  • 18-01-15 14:22:30
  • 来源:泰兴组工
  • 阅读量:0

人事任免

陈 捷同志任市委台办主任;

徐旭洲同志兼任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

陈北生同志任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副书记;

成钟伟、王飞二位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蒋鹏飞同志任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试用期1年);

李安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浩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亚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王文建同志任市公安局宣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1年);

奚彩珠同志任市国资管理中心主任;

封建强同志任市房屋征收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陆书成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局职级,免去其市纪委主任科员、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雍国栋同志兼任市人才办副主任;

◇◆□◆◇ ◇◆□◆◇ ◇◆□◆◇

叶金龙同志任黄桥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云樵同志任黄桥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试用期1年);

陈 琳同志任分界镇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黄桥镇副镇长职务;

刘景春同志任黄桥镇(黄桥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曹 健同志任济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旭霞、钱雪峰、周渊伟等三位同志任济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进同志任济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姚王派出所所长职务;

匡 林同志任济川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何 剑同志任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古溪镇副镇长职务;

张 淦同志提名为古溪镇副镇长候选人;

陈志俊同志任新街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提名为新街镇副镇长候选人,免去其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茂海同志任元竹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元竹镇纪委书记职务;

周少华同志任元竹镇纪委书记,不再担任元竹镇副镇长职务;

叶 俊同志任农产品加工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编辑:弘正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