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28日下午
海陵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刘冬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任命
孟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成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成维维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绩伟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时间一年)。
接受
周海霞同志辞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免去
沈天喜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昊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史冬祥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明辉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耿德进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微海陵
编辑:樊锦华
责编:赵倩倩
审核: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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