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张荣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张荣华同志任区张甸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军同志任区洪林卫生院院长;
葛桂军同志任区官庄卫生院院长;
孙寅同志任区里华卫生院院长;
唐余根同志任区桥头卫生院院长;
于士赟同志任区淤溪卫生院院长;
翟军同志任区兴泰卫生院院长;
朱海峰同志任区王石卫生院院长;
王忠谋同志任区运粮卫生院院长;
丁杰同志任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保留正院级);
杜加寿同志任区张甸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宋祥进同志任区张甸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夏加林同志任区张甸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韩吉明同志任区顾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徐小红同志任区蒋垛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朱琴同志任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黄华芬同志任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丁汉同志任区马庄卫生院副院长;
陈国祥同志任区沈高卫生院副院长;
许存珊同志任区兴泰卫生院副院长;
丁云亮同志任区王石卫生院副院长;
杨雪琴同志任区港口卫生院副院长;
刘根林同志任区洪林卫生院副院长;
蒋晓俊同志任区桥头卫生院副院长;
陈小平同志任区白米卫生院副院长;
洪杰同志任区娄庄卫生院副院长;
倪友正同志任区淤溪卫生院副院长;
许骅同志任区运粮卫生院副院长;
免去孙寅同志区张甸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荣华同志区桥头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军同志区官庄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葛桂军同志区洪林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友堂同志区里华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唐余根同志区王石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丁杰同志区淤溪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洪同志区仲院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于士赟同志区运粮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海峰同志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忠谋同志区白米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丁卫国同志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鲍锋同志区沈高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韩吉明同志区仲院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国玉同志区溱潼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如锦同志区梁徐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琴同志区运粮卫生院院长助理(挂职)职务;
免去丁汉同志区马庄卫生院院长助理(挂职)职务;
免去张华明同志区马庄卫生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陈国祥同志区兴泰卫生院院长助理(挂职)职务;
免去许存珊同志区叶甸卫生院院长助理(挂职)职务;
免去丁云亮同志区白米卫生院院长助理(挂职)职务。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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