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召开《国家诚信旅游示范城市标准》评审会
泰州旅游行业在诚信建设上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和省旅游局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份,国家旅游局正式发文,委托市旅游局联合编制《国家诚信旅游示范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8月29日上午,市旅游局举办《国家诚信旅游示范城市标准》(讨论稿)(泰州)评审会,邀请市文明办、财政局、质监局、信用办、放心消费办及南师大泰州学院的相关专家,对“标准”进行评定审核。
从2015年开始,基于全国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始先试先行,率先在旅游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工作,召开了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出台了《泰州市诚信示范旅游景区评定规范》等“六规范两办法》;在全行业开展“诚信经营 阳光消费”的主题创建活动;发出倡议书,号召旅游企业作出诚信经营承诺;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通报。
正是得益于我市工作开展的早、且有成效,省旅游局及国家旅游局非常认可泰州工作。在接到国家旅游局的委托编制任务后,市旅游局就“标准”编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着手前期调研与课题研究工作。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诚信旅游工作的现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我们利用网络、电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国东、中、西部进行调研,掌握全国诚信旅游的整体情况。结合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意见,市旅游局通过招标,最终决定与上海华夏社会研究院联合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上海华夏社会研究院曾参与编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标准”的编制工作。当天的评审会上,首先旅游局领导解读了“标准”的编制背景,上海华夏社会研究院院长鲍宗豪详细介绍了“标准”编制的理论支撑、框架结构、评价方法等。与会专家们也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此次评审会后,市旅游局、上海华夏社会研究院将共同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随后,该“标准”还要经过省旅游局、国家旅游局的评审。一旦通过国家级评审,由市旅游局编制的《全国诚信旅游示范城市标准》将成为“国标”——国家旅游局将以此为标准向全国推广。(记者 熊珠琴 通讯员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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