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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擦亮眼睛!泰州市场上,旧国标车依然有售……

来源: 编辑:陆楚媛 04-15 16:28 查看数:0 评论:0

从今天开始,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再销售。记者今天走访市区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了解到,部分商家仍在销售旧国标电动车,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在市区某电动车销售门店,记者注意到三辆电动自行车小巧玲珑,但是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标准。

在另一家门店,记者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多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仍然放在店堂里。面对记者的提问,销售人员也是闪烁其词。

那么,为什么还销售这种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呢?

销售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等待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过来换,但如果有人想买就卖。

据了解,新标准实施后,市场上的两轮电动车分为三类,一是电动摩托车,二是轻便电动摩托车,三是电动自行车。

某电动车泰州区销售经理张大勇提醒,新国标实施之后,最近这段时间可能会出现旧国标新国标车一同销售的情况。从今天开始,消费者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

知道多点:

为确保广大市民顺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泰州市公安局决定延长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截止时间。对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限进行延期,从4月15日起后延60天。

特别提醒的是:2019年4月15日后(包括15日)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不符合“新国标”,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特别提醒: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时,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因此,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上牌时,车主必须提供车辆增值税发票。

如果该发票遗失,车主可以到购车店申请补开。如果找不到购车店,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再一起“围观”下电动车各登记上牌点。

交警支队电动车登记上牌点

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便民服务点

记者:黄俊

编辑:陆楚媛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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