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 阵雨转多云 18℃~11℃

【提醒】快来参加!“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征集标识(LOGO),入选有奖金!

来源: 编辑:高雅 10-11 15:30 查看数:0 评论:0

为进一步提升“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泰州市粮食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该LOGO将用于“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对外展示宣传。

一、主办单位

泰州市粮食局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日—10月20日

三、征集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主题,具有泰州特色,突出粮食元素。

2.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作品应具备后期制作的基本条件,可在包括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及其它需要单位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3.作品数量不限,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所有应征作品需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图片分辨率较高。

4.除设计图案,每件作品需配写15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5.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图案相混淆。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信息将在泰州市粮食局网站、“我的泰州”手机APP、“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投稿单位和个人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通过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参与征集活动,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Logo征集字样,纸质材料邮寄至泰州市粮食局。

电子邮箱:tzls100@163.com

联系人:陈竹

联系电话:0523-86361000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516号

五、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公示等程序,确定采用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泰州市粮食局网站及“泰州粮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设立奖项:入选奖1个,奖金3000元;鼓励奖若干,凡参与投稿的均有精美礼品一份。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来源:泰州市粮食局

编辑:高雅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