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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还在用微信群做这件事的可要当心了!已有人被判刑!

来源: 编辑:高雅 10-11 14:19 查看数:0 评论:0

在微信里抢红包

早已是司空见惯

然而

要是用得不好

却有可能成为犯罪的工具!

日前,靖江法院审结一起微信赌博案,30岁出头的女子何燕因组织数十人以微信抢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判刑。

何燕曾经开过店,也到外地工作过,近年她在家照顾孩子。孩子上学时,她感觉无聊,一次偶然的机会,被人拉到一个微信“踩雷群”,并迷上了群里的抢红包赌博方式,几次输钱后,去年2月底她自己建了一个“踩雷群”,把亲朋好友拉到一起,并设立“踩雷”返还红包、群主有“免死”特权等赌博规则。

加入何燕“踩雷群”的人员逐渐增至40多人,群里每天红包发个不停,仅去年4月1日至4月7日七天里,作为群主的何燕就渔利近1.5万元。去年4月7日下午1点多钟,靖江民警在城区一家美容店抓获何燕。何燕被刑事拘留,并分别于去年4月28日、今年4月27日被取保候审。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何燕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讯终端,通过多个微信账号建立微信群,制订微信红包赌博规则,组织数十人以微信抢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何燕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财产刑保证金,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何燕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和民警提醒:

判断“抢红包”是不是赌博,关键就看组织者是否从中营利。

按照《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是一种新型赌博形式,其群主的行为就等同于“聚众赌博”开赌场,属于犯罪行为,群成员“抢红包”也是涉赌的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文中人名为化名、图片为网络配图)

来源:靖江日报

编辑:高雅

初审:赵倩倩

终审: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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