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重大改革!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
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2024年起,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施分类录取的招生办法。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关于招生录取办法
下一步将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对艺考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是这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点。《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对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在计划管理方面,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其他各艺术类招生专业均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来源:新华社、微言教育
编辑:余 盈
责编:邵晓霞
审核:莫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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