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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医保,你一定关心

来源: 编辑:宋涔玮 2021-09-17 09:40:06 查看数:0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9月21日8时起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自2021年9月14日18时至9月21日8时,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业务办理,停止使用现有“金保工程”系统医保核心业务功能。


自2021年9月18日18时至9月21日8时,暂停全市两定机构医保刷卡业务

医保经办业务何时恢复?医院、药店何时恢复刷卡结算?业务停了要新参保缴费怎么办?往下看,你关心的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问:医保经办业务何时恢复?
答:

(1)自2021年9月14日18时至9月21日8时,停止使用现有“金保工程”系统医保核心业务功能,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业务办理。

(2)自2021年9月21日8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系统恢复各项医保业务线上办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申请异地备案、江苏医保云、泰州医保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和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APP恢复正常使用,9月22日恢复各项业务线下办理。

(3)泰州通APP医保查询、江苏政务服务APP医保查询和泰州健康APP医保业务等恢复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问:医院、药店何时恢复刷卡结算?
答:

(1)自2021年9月18日18时至9月21日8时,暂停全市两定机构医保刷卡业务。

(2)自2021年9月21日8时起,两定单位恢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问:业务停了我要新参保缴费怎么办?停业务几天会不会影响我待遇?
答:

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可正常去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工作人员会记录手工台账,待系统恢复运行后为您参保登记,停止业务期间影响您待遇享受时间的,我们会根据您的登记时间调整您待遇享受时间。


问:已经参保个人(单位)可以正常缴费吗?
答:

税务缴费系统不暂停服务,您可以正常通过微信小程序、银行、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小黄机等途径缴费;缴费后税务部门暂不发送缴费数据给我们,待系统恢复运行后,税务部门再发送缴费数据给我们,停止业务期间影响您待遇享受时间的,我们会根据您的缴费时间调整您待遇享受时间。


问:国谈药可以报销了吗?什么时候实时结算?
答:

2021年8月1日后使用国谈药的参保患者,按国谈药申请流程,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盖章,经办机构审核后,患者先自费购买,待医保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手工报销,新平台上线后在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可实时结算。


问:业务停办期间,我需要办理门慢门特备案和费用报销怎么办?
答:

业务停办期间,凡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国谈药和特药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慢、门特、特药待遇的申请,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申请材料、发票、出院小结、药费清单、社保卡等手续在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报销手续。


问:已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在外地住院的,费用怎么结算?
答:

2021年9月18日18时前,泰州市参保人员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如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由医院办理出院结算(人不出院),再由医院自费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问:业务停办期间无法办理异地就医和转外就医,我需要出去看病怎么办?
答:

(1)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应在市内符合转诊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入院就医,先行垫付现金结账,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报销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

(2)异地就医人员可先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入院就医,垫付现金结账,待新平台启用后,再进行异地就医手续上传备案和费用报销。


问:业务停办期间,医院药店要申请定点怎么办?
答:

该项业务正常受理和经办,医药机构可至所属医保经办进行办理,不受医保新平台上线影响。


问:女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男职工护理津贴可以办结吗?
答:

目前均可以受理,但不可以办结,因新平台上线,目前暂时不能结算,我们会督促软件公司加快完善系统功能,预计10月份可以正常结算。


问:定点医药机构9月费用届时怎么申报结算?
答:

待新平台上线后,9月费用按原先申报途径进行申报。


问: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待遇申请、照护方式变更可以办理吗?
答:

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待遇申请、照护方式变更受到影响,参保人员可以电话咨询承办机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待系统恢复后予以办理。如参保人员能确定参保地并作相应书面承诺,也可以在承办机构初步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先提交申请材料。


问: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失能等级评估是否可以进行?
答:

在信息系统暂停服务之前完成待遇申请的参保人员,其失能等级评估不受影响。其他参保人员须信息系统恢复完成待遇申请后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问: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失能人员如何办理照护机构的入院、出院手续?
答:

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失能人员的入院、出院无法在信息系统中办理,如必须要办理以上业务,请联系各承办机构,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尽可能方便失能人员。


问:长期护理保险的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

(1)市本级承办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咨询电话86312333。

(2)海陵区承办机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咨询电话82385598。

(3)高港区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咨询电话86966686。

(4)姜堰区承办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咨询电话88125516。

(5)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长期护理保险科咨询电话:89892126。


来源:泰州医保

编辑:宋涔玮

责编:邵晓霞

审核:唐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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