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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为何“二包”?【新闻调查】

来源: 编辑:余盈 2021-09-14 18:20:04 查看数:0

日前,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村民向我们反映,现在早已过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但他们仍然没有收到今年的土地租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10号上午,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的土地承包人李建中刚来到村里,就被村民们围住了。面对村民们的质疑,李建中显得有些无奈。那么,作为土地承包人,李建中为何不按时给村民们发放租金呢?


李建中:“现在这个村委会起诉我,说我跟群众的合同是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原先的农场主起诉村里 。”

 

李建中的话,让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为何花庄村村委会认为李建中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这还得从2013年说起。那年,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村委会将总面积为2360亩的土地通过招投标方式发给同镇村民杨爱忠承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承包期为10年,租金为每年800元/亩。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村民陈学景:“同老百姓谈的是实得800,而老百姓真正到手的是745-755元。”

 


村民们介绍,在前5年土地流转过程中,几乎每年都存在45元/亩的差价。另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5年后依照国家粮食指导价对土地租金进行上下幅度的调整。而矛盾就在约定调整价格的2018年爆发了:这一年,国家水稻价格下降,杨爱忠想降低土地租金,而村民则想保持原价每年800元/亩,双方僵持不下。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土地承包人杨爱忠:“按照合同,稻的国家粮食指导价下调,这个租金就下调,长就同步长,正好那一年从1元5角5调到1元3角2每斤,关键问题是村里没跟我协调,就让我涨价,这怎么弄啊。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村民宗俊涛:“由于原来的农场场主反悔了。原来他那个800块钱只拿了他755,最后要求降价只剩了736。

 

矛盾爆发后,村里进行了协调,但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村民们说,当时,面临秋收,他们担心杨爱忠会撒手不管农田,于是就自行找到了同村村民李建中,希望他来承包这些田块。


宗俊涛:“老百姓没得办法,我田就摆在这抛荒了,老百姓就找了另外一个场主,就求人家 。”


李建中:“当时他们村里面已经开了多次的会议,前任农场主已经向村里送了一个申请报告,关于价格的事情,已经回不种了,政府这块也找我们谈的,最终的结果就是老百姓,因为季节上的问题,来不及了,再拖下去,粮食怎么种呢?于是老百姓同我们私下签下了合同,到现在已经将近4年的情况下了 。”


 


就这样,村民们和李建中约定:每亩土地租金为958元,去除管理费和河水费,村民实际到手为每年900元/亩。双方谈妥后,李建中和另一位合作伙伴一起和村民们自行签订了合同,并承包至今。那么,李建中在接手之前是否知道前任承包人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还未到期?村里对此事是否知情,又持有什么态度呢?


李建中:“当时我们知道还剩5年,镇政府包括村里面,找我们谈过若干次,当时最终结果,在这个派出所的综治办二楼上,杨爱忠当面回我们,这一块不种的,所以我们回来才跟老百姓签这个合同。”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土地承包人杨爱忠:“他断章取义,我说超过原来预定的价格我不种。”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我们约谈了李建中,我们明确地告诉他,现在我们跟杨爱忠的合同没有解约,这块你来种这个田是违法的。”


那么,村民和李建中私下签订合同这一做法到底合不合规,我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翟翼翔:“如果说村民觉得价格有问题,他可以跟村委会来进行协商,而不是直接地去针对第一任承包人,村民与第二任承包人去签订合同,实际上本身从合同的履行期限上来讲是不可能实现的。第二个从主体资格也是有问题的,如果说要与第二任承包人签订合同,那肯定是要经过村委会,因为集体土地 一些村民他是不能代表整个村集体的。”


而作为上任承包人的杨爱忠,是否如大家所说,是因为谈不拢价格,才主动放弃承包这些土地的呢?对此,杨爱忠表示,他早在2019年就起诉了花庄村村委会。


杨爱忠:“村里面违约,人家价格高,他就给人家种了,合同没有跟我们履行完成 。”

 

那么,在这起土地租金的纠纷中,村民质疑少收的45元到底是什么费用?究竟应该归谁所有?面对眼下“一地两包”的情况,相关部门是否有解决办法?


采访中,花庄村村民一直表示,他们跟村里签订的流转合同中约定,土地租金为每年800元/亩,但实际到手却少了45元/亩。针对这一问题,俞垛镇镇长潘春桃说,这是当时财政在打钱方式上带来的误会,其实村民每年收到的租金一直是800元/亩。


姜堰区俞垛镇镇长潘春桃:“当时我们跟杨爱忠的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项补贴当中有45元是归杨爱忠所有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呢这些补贴是打到了老百姓的一折通上所以人家在发放承包费用的时候就把这45元给扣掉了实际发放的是755,但老百姓到手的承包费用实际上还是800元。”


在现场,花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骏用一位村民的涉农一卡通就45元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解释。这一户农户一共是25分地。2015这一户农户对应农场租金的发放是1887.5(/),小麦良种 25块钱每年),水稻良种37.5(/),水稻直补是50(/),这四项加起来的话一共是2000块钱水稻良种跟小麦良种加上水稻直补是112.5(),除以25分地正好是45块钱 。当时是规定以农户一户为单位进行申报由财政上面统一打卡。”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村民在与前任承包人签订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又私自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的这一行为,村里和镇里都是知情的。那么,村、镇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处理此事?直到今年,村委会才将第二任承包人李建中等人告上法庭?


潘春桃:“主要因为这个过程当中村委会的损失暂时无法确定我们现在跟法院初步沟通之后基本确定村委会的损失之后我们才能对相应的当事人提起相应的赔偿要求当时在李建中等人进场的同时村委会已经多次到现场进行劝阻但是工作人员一离开现场李建中就私下把承包费发给了老百姓形成了这样的一个既定事实 。


对于当地村民私下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行为,俞垛镇已经在做相关工作。

潘春桃:“我们镇里面成立了工作组配合村里面对老百姓对广大的群众做一些释法明理的工作让他们认识到应当继续履行剩下的合同应当遵守契约的精神。


潘春桃表示,在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各方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镇里正在积极协商,妥善处理此事。把土地统一集中转到村委会同时由村委会统一对外发放现在的两个承包人及之前的承包人,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认各自的承包范围和承包的面积同时我们也在这个过程当中尽量保证老百姓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因为之前我们土地转的价格现在是900/我们不管将来村委会将土地转给谁不管是谁来承包都保证这个价格不会受影响。


姜堰区俞垛镇花庄村土地承包人杨爱忠:“政府出来协调 ,这个合同还有五年,同你履行掉,你就不要村里赔偿,我是随政府,你们赔偿也好,你们把我再种五年也好,我都无所谓。



全媒体记者:第振唐 张 凯

编辑:余 盈

责编:邵晓霞

审核:唐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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