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心声 | 人大代表孙正坤:建议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建设社区用房
社区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根据《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然而在实际上,部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甚至个别社区基本上无公益性服务用房,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的需要。泰州市人大代表孙正坤建议,新建设的居民小区应当同步规划建设社区用房,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大管理和检查处罚力度。
孙正坤是海陵区城东街道宫涵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作为一名长期扎根基层社区的泰州市人大代表,关于社区用房存在的问题,他深有感触。“因为社区用房面积小,不达标,在实际的工作中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一个老百姓要办事找不到社区用房;第二是群众办事没有娱乐的场所。”
孙正坤说,以海陵区城东街道为例,部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甚至个别社区基本上无公益性服务用房,个别建设单位在移交时把一些边角用房、设备层或架空层作为社区用房移交给社区。普遍存在面积不达标、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位置较偏僻、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的需要。
孙正坤建议,社区办公用房和新建的居民小区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根据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社区用房面积和位置,在建设过程中,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要提前介入,监督实施过程,跟踪落实。此外,还可通过加强销售、办证环节的管理来促使开发商在建设办公用房上保证质量,不掺杂使假。
全媒体记者:尹友荣 王泽茜
编辑:陈丹丹
责编:邵晓霞
审核:戚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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