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行为,将撤销本科学位
近年来,随着培养规模的持续攀升,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本科人才培养质量,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学业标准,探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严把出口关,促进高校切实加强学业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让本科生专注学业、真正忙起来。
多个省市教育部门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四川、江西、福建、上海等已先后印发实施细则,加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力度。
江苏
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印发了《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江苏《实施细则》)。
按照江苏《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科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覆盖全省范围内所有本科层次高等学校。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每年的参检名单采取电子摇号方式随机抽取。
据了解,江苏论文抽检评议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如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对论文的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论文即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如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论文会进入复评程序。复评环节,将重新遴选2位专家,由其对论文进行再次评议。如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同时,江苏《实施细则》还规定,高校应对“问题论文”相关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抽检结果开展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高校或整改落实不力的高校,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问责。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均较多的本科专业,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位授权资格。
论文抽检评议的结果将作为院校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术态度
严肃对待每一项科研任务
踏实学习
不走“捷径”
切莫因一时糊涂
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
来源:江苏新闻
编辑:程 娜
责编:邵晓霞
审核:莫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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