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口“气”,泰兴真是拼了……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泰兴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2020年泰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76.2%,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均浓度。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打通乡镇(街道)“最后一公里”,泰兴市在泰州地区率先将环保责任向基层压实,正式印发《泰兴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
自《办法》印发之日起,泰兴市各乡镇(街道)将以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为核心,制定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细化方案。此外,泰兴市大气办将通过通报批评、强化问责等方式,倒逼各乡镇(街道)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考核办法的出台
标志着泰兴对空气质量的问责
已经向基层延伸
考核的细化
只为到2023年
泰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占比82%以上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具体内容吧~
考核对象
泰兴全市17个乡镇(街道)
考核方式
各园区按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所在乡镇同步实施考核。济川街道、延令街道以城区2个省控站点均值作为考核依据。
考核参数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原则上以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2个指标分别考核排序。当PM2.5浓度相同时,按照先臭氧浓度、后降尘浓度原则进行排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相同时,并列排序。
考核结算
泰兴市大气办对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每月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遇有应急响应等特殊情况、特殊时段、特殊需要,可随时通报各时间段排名。
考核问责
因私自变更监测点位、擅自加装过滤设施、故意断电断网、破坏监测设备、擅自改变仪器设备参数及状态、人为干扰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等,对监测数据真实性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每月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后3位乡镇(街道)和排名相对较好的前5位乡镇(街道)进行通报。
每季度空气质量排名均进入相对较差的后3位,且PM2.5浓度高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标准(33微克/立方米)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将接受泰兴市委、市政府约谈,并在泰兴市主流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
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该工作责任人,牵头组织辖区污染源排查、巡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来源:智慧泰兴
编辑:陈 欢
责编:邵晓霞
审核:季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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