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我市提前两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2018年7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在去年市区和靖江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基础上,今年泰兴市、兴化市加大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大幅提高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不低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也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我市提前两年实现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目标,提标后,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均全面超过市委《关于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文件中的7000元脱贫目标,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第一个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设区市。
来源:泰州民政
编辑:周静
责编:戚翔
审核:吴鸿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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