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的要当心了!主城区去年房屋纠纷多数由卖家毁约引发
房屋买卖
2017年1至11月份,海陵法院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54件,比2016年全年增加67件,增幅77%;其中涉及一手房买卖的13件,占比8.4%,同比2016年减少6件,涉及二手房买卖的141件,占比91.6%,同比2016年增加77件。
据了解,二手房买卖纠纷多数由卖家毁约引发。二手房买卖中,涉中介纠纷数量增多。房产中介公司已成为促成二手房交易的主力军。一旦纠纷发生,相应的中介公司亦常常被列为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买卖双方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同时,还伴有买方、卖方分别与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纠纷,增加了矛盾的化解难度。
卖家毁约
风险防范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进行风险防范,海陵法院提出七条建议:
一、对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
二、买房要审查所购房屋是否设置了抵押权,能否过户;
三、要看产权证有无其他共有人,还是个人独自产权。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到场签字或出具委托书;
四、对给付房款的时间应确定;
五、对所购房屋中如有附属物,比如车库、家具、家用电器等,应明确哪些附属物包含在房屋总价中;
六、在交易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不签阴阳合同;
七、因房屋买卖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后,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应对涉案房屋先行保全,以防止卖方在诉讼中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法院表示在审理中总的原则是坚持诚实信用,维护交易安全,不让违约方从其违约行为中获利。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能够继续履行的以继续履行为原则,解除合同并由出卖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为例外。
坚持诚信
编辑 周静
责编 戚翔
审核 单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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