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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薪”行动助农民工维权

来源: 编辑:陈丹丹 2016-12-01 10:34:49 查看数:0

临近年关岁末,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开始进入集中高发期。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此次“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为期100天。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介绍,行动中,司法部门将免费为在我市范围内务工的本地和外地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咨询、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仲裁代理、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届时,“12348”法律咨询热线将保持24小时畅通。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将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于法定时效即将届满以及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紧急农民工讨薪事项,法律援助中心可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法律援助手续。对于10人以上的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项,法律援助中心可安排人员到申请人较为集中的地点提供上门集中服务。

同时,我市将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利用“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农民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讨薪效率。根据部署,行动中,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对农民工讨薪的咨询或申请,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服务,一次性告知,做好详实记录。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农民工讨薪信息“日统计”和“周报告”相结合制度,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市局,市司法局将对各地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孔德峰说,为提高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或者安排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责任意识较强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对于群体性事项,实行“专案组”办案模式,即推广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的做法。

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有效落实集体讨论、跟踪督查、“两次回访”、听庭评判、结案审查等管理举措,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落实“援调对接”机制    此次行动还将落实“援调对接”机制。

孔德峰介绍,农民工讨薪事项处于初发阶段,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并且具有调解、和解可能的,法律援助中心将在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前促成申请人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调解解决。基层司法所处理此类事项时,也将先行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行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市司法部门将加强与人社、信访、工会、住建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时发现、密切配合、及早干预、妥善处理。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先通过非诉讼方式处置,节约司法资源,缩短纠纷处理时间,使受援农民工尽快走出困境。

此外,我市各级司法部门还将主动加强与劳动仲裁委、法院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尽量缩短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尽量在年前拿到工资、顺利返乡。

遇到讨薪难怎么办?

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政说,农民工讨薪遇到困难,可通过两条途径寻求法律援助。 一方面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由农民工本人或代表直接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市和各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当面咨询,或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另一方面,可申请法律援助,由农民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劳资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直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就近到当地司法所寻求指导帮助。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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