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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励才学校女老师朱某涉嫌诈骗罪被公诉

来源: 编辑:陈丹丹 2016-04-28 10:52:44 查看数:0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姜堰励才实验中学教师朱洁,以涉嫌诈骗罪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据一名家长反映,三年前,孩子小敏从泰州市海陵泰东实验小学毕业,让孩子到哪个初中就读,一时成了最纠结的问题。“当然上励才!”家中意见一致后,他们通过关系找到励才学校的朱老师,朱老师一口应承下来。他们还请朱老师吃了饭,一起吃饭的还有小丽的家长。

转眼到了励才报名入学的时候了,两名孩子在朱老师的安排下,进行了笔试和面试,开学不久,他们就接到朱老师“孩子被录取”的消息。孩子在励才“学习”的三年内,他们家长多次来到学校接孩子,每次都能看到孩子穿着校服和其他学生一起走出校门;学期期末也能接到孩子拿回盖有学校公章的成绩单。

两个月前,他们接到朱老师的电话,称两个孩子都被姜堰二中录取,因不是指标生,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择校费。家长称,三年多来,孩子在校所需的学费、生活费,他们都直接缴到朱老师手中。孩子回家也能带回盖有学校公章的缴费收据。

不久前,朱老师说两个孩子被空乘(航空乘务员)招录单位“看中”,建议孩子提前完成中学学业做准“空姐”。家长这才到姜堰二中了解情况,结果被告知姜堰二中学生花名册根本没有孩子的姓名!转身到励才询问,得知孩子也从来没有在该校正式上过一天学,根本没有励才的学籍!8日晚,两个孩子的家长到姜堰城中派出所报案。

姜堰区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开通气会

“2015年11月8日19时许,姜堰区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姜堰帝景蓝湾5-1703室有人报称,其女儿在励才上学,现发现老师将其软禁3年,不让女儿上学。我们城中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值班处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了解工作。

经初步判断,励才学校老师朱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后处警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初步查明: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女,31岁,姜堰区人,系励才学校的初二英语老师)接受其丈夫老乡任某及任某朋友王某的请托,并答应将任某、王某的女儿(均16岁)安排到励才学校就读。事后朱某在两个学生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朱某将任某和王某的女儿安排在学校宿舍、校外承租房和自己的家里三年,巧立名目,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学生家长和哄骗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在励才上学,现在姜堰二中读书。期间朱某以收取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送礼等名义收取任某、王某现金、礼金10多万元。

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于2015年11月9日被姜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姜堰微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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